解析:
在完成房地产购置后,收楼验房时务必审慎而行,展现高度的严谨态度。
在这一过程中,您需要关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首先,需审视此房产是否满足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的要求,如建筑商是否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对前期物业制度是否已然执行,工程项目是否通过了竣工验收并已在当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等。
其次,在进行竣工验收检查时,务必要全面细致地查验房屋的质量状况和内部配备的各项设备设施能否正常运行。
倘若发现存在与购房合同约定不符的交付条件,请勿轻易签字同意房屋交割手续,务必认真记录相关情况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文件以备后续参考。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
明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各地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建设标准,制定本地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应包括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北方地区住宅分户热计量装置安装符合设计要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已落实、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已明确、前期物业管理已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出示上述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