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员工的薪资报酬,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拖欠员工应付工资的赔偿标准应为劳动者所应得工资的50%至100%之间。
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时,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此事件开展调查并要求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支付欠薪,如超过期限仍未支付,则将被命令按照拖欠金额的50%至100%的标准对受害方予以额外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