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员工由于盗窃行为引发解雇事件时,他们应获得离职前所有的薪资待遇。
在解除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协议期间,用人单位需依据员工的实际在职天数以及双方约定的薪酬准则在合理范围内计算并发放工资。
然而,如因员工自身过错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夫,用人单位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适度扣除该员工作为补偿之用的部分薪酬。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