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装修公司产生的逾期问题,如若其缘由系无法预料并克服的外部自然力量所引发,且这种力量给相关事实带来了实质性的侵害,那么,根据该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装修公司或许可以获得对逾期情况的部分或全面的免责权,但若是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则须依照法定规定处理。
反之,假如逾期问题的源头在于装修公司自身的过错行为导致,那么装修公司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减轻逾期损失,或者支付补偿款项等形式来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