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民事侵权案件时,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受害者因树木遭受损失所产生的价值进行全面的经济赔偿,同时也需承担起受害者在种植树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倘若经济赔偿额达到一定规模,受害者有权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涉案人员有可能会因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而面临司法诉讼及相应的刑事判决。
然而,若加害者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蓄意破坏他人的树木共计200株(经鉴定,其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若未达到此标准,则将依据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那么他的行为便构成了故意损毁财物罪,依法应受到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