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住权可通过居住权合同及遗嘱方式设立。通过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