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劳动合约尚未到期却遭辞退时,若是经由劳资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关系,则雇主须根据该员工的服务年限,依照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薪酬的准则给予经济补偿金;
然而若为雇主在员工并无过失之情形下主动解聘员工,则需按上述标准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