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未对其进行具体规定。除此之外,法院所采取的冻结银行账户以及欠款数额大小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当涉及到借款等债务问题的民事诉讼发生时,为防止其中一名被告擅自将相关财产进行责任逃避或者转移,另一位被告便有权提起财产保护措施,在经过法院严格审核并确认符合条件之后,有权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对于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其他各类资金实施的冻结措施,其有效期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若因特殊司法需求而必须延长的情况下,则允许对冻结期限进行三个月的顺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