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某教育培训机构未能按照约定退还学员应得的费用,这无疑是违反合同约定、违法侵权的行为。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学员可先尝试与其进行友好协商,试图通过合理调解来达成退款共识,做到互谅互让,从而降低因诉讼而产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若协商无果,学员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指出该机构违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并请求法院裁定该机构全额退还学员支付的定金或学费,同时,学员还可以要求该机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