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答应,则房源得以替换。依照我囯现行法例的要求,当事人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有权力改变合同条款。对于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应视情况抵充房价或予以退还。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其无权索回定金;反之,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按约履行合同,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