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暑期工作的离职问题,应当明确指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学生群体所参与的暑期工作,我们将其视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之一。在此前提下,无论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中哪一方,均有权在任意时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告知另一方停止该项工作关系的实施。
同时,当一方选择结束劳动合同时,雇主无需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无论是雇主还是劳动者,均可在任何时候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