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涉案人员再度触犯法律且被司法机构立案侦缉,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将会暂时扣留该人士预先交纳的保证金,同时等待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后,再依据判决结果决定是否没收这一部分保证金。而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士,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施加相应处罚措施,如要求其提交正式悔过书,重新交纳保证金,推荐保证人或采取监视居住,甚至是进行逮捕等举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