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债务方有权自主选择主动与债权方洽谈,积极地传递对履行其债务的坚定承诺,同时制定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详细履行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债务方有权向有关执行机构提交相关申请,尽力争取实现和解或者减免执行金额。
此外,债务方也能够考虑与债权方协商,探讨是否存在其他可行的方式来履行其债务,例如提供相应的抵押品、寻找合适的担保人、采用分期付款等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