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针对员工的处罚措施方面,罚款之额度最高限定为其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然而,若由于员工本身的原因而导致本公司遭受经济上的重大亏损,那么该公司有权依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约定下的标准,向员工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在此情况下,经济损失的赔偿金额可以从员工个人的薪资中扣除,但是每月经历的扣除部分不得超出其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