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夫妻之间是可以持有两个户籍簿的。
尽管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这被视为两户独立存在,但是两个户籍簿在实际操作中仍然视为同一个家庭的成员。
我国并未强制规定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后,必须将其户口迁至配偶所在地址,并且仅能保留一个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