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原有撤销诉讼后,当事人仍有权利重新发起诉讼申请。
由于原告主动撤回案件或者经过法院审查裁定为撤诉处理之后,若原告再度提出相同的诉讼请求进行起诉,在此情况下,当地法院必须给予立案并依法审理。
若原告接到传票通知但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擅自离开审判现场,则可视为原告自动撤诉;
而对于被告方提出的反诉请求,应当在原告缺席情况下正常做出裁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