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历了无伤害性的殴打下,受害者依然有权主张赔偿请求权。
损失赔偿问题是针对受害者的身心所受到的伤害而设定的法律制度。
其主要目的在于补偿受害者因受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因此,无论被害人是否承受实质性损伤,均有资格向侵权方提出赔偿要求。
具体来说,受害者可以申请并获得治疗受伤所需的所有费用和因工作损失而导致的收入减少的补偿,其中包括医疗费用、误工工资、看护人员的费用、交通出行开支、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膳食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