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欠款未能如期偿还而欲提起诉讼案件所遵循的法律程序,具体如下:
首先,原告诉请者应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形式的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和资料;
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递交的上述文件与材料后,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若认为一切符合规定,则会决定予以正式立案受理;
接着,人民法院将会把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手中,以便被告能够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并作出书面答辩;
随后,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审理此案;
最后,经过法庭审理后,法院将依法做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