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诉讼离婚的调解过程大约会持续一个月左右。
倘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提出了离婚申请,那么审判机构须首先启动调解程序。
然而,在法院接受这一申请之后,不应长期停滞于调解阶段而未作出最终决定,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完成判决工作。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法院应在三个月之内作出判决。
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则应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判时间,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
若仍需延长,则需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同样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