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倘若债务人离世且未留下任何财产遗产,可寻求向连带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欠款。
若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尚在人间的配偶一方负责偿还该共同债务的相应份额,并负有连带责任;
因债权人有权利请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所得的借款人遗产范围内负担清偿责任,故在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而又无任何财产遗产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将无法向其亲属提出追索欠款的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