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载客汽车,如果其超载数量并未超出核定承载能力的20%以内,将会被记录为3分违法行为,并处以100元人民币的罚款;
而私家车在相同情况下,如有超载现象,将被扣除2分,同时需缴纳200元人民币的罚款。
若载客汽车超载人数达到1人,则会被扣除6分;
若超载数量在核定承载能力的20%以内,将被处以200元人民币的罚款;
若超载数量在20%-50%之间,将被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若超载数量超过50%,将被处以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另外,若违反规定进行货物运输,将被处以5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