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发明人涉嫌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即专利用了特定的专利权利要求主干部分。
而针对一份同时包含了独立权利和从属权利的专利,我们通常会被视为独立权利可能涵盖不同于各个从属权利所界定的保护范围。
相应地,那些自主性更强、更具关键性的独立权利的保护范围应当更为广泛,超越了其从属权利主张的保护范畴。
同样的道理,那些位于较为先前位置并被后面的权利要求所承袭的从属权利主张,其覆盖的范围也应比那些在其后引用它的权利要求更大。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