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该交易符合法定标准,则应当及时指派并委托具备深厚法律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法院的资产查封请求提起异议程序。
若购房款项尚有可能追回的话,可以与卖方进行与其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退款协议;
反之,若购房款项已无法追回,那么就需要向法院申请支持合法的交易行为,同时,对于剩余未支付的房款,也需积极配合法院的查封工作。
法律依据: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