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照现行法规,对于拥有70年房产权限的房产,其土地使用权届满后将可以自动顺延。
2.根据相关规定,住宅用地上所建之房产,其所属土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
在土地使用权期满之后,业主可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向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进而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所有权属于永久性质,并不存在到期的问题。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