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房地产领域的政策法规也随之发生变革,原有的房产证及土地证现已整合为一个全新的证件——不动产登记证。
此项举措旨在提高房地产市场监管效率,确保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房产证作为对某一栋房屋所享有所有权的权威证明文件,而土地证则体现着使用者对于相应地块土地使用权限的确认。
在此背景下诞生的不动产登记证,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妥善保管和管理,其本质属性为权利人享有的一种法定凭证,因此,需由权利人亲自持有。
若有关人士希望申请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务必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分别提交各种权属证明材料以及包括不动产具体界限位置以及土地面积在内的相关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土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