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则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如开发商延期交房时间已达三个月以上,买受人不仅可依法向开发商索偿违约损失,同时也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单方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