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房屋经法院裁决应予以腾空并搬迁之后,被告方再度非法占据,则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恢复强制执行程序。
在此情况下,倘若被告方的侵权行为发生在法院判决生效的六个月内,那么申请人便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其继续执行原有的强制执行命令;
然而,若该侵权行为已经超出六个月的期限,申请人则需重新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新的判决后,再依据该判决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一条
在执行终结六个月内,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因妨害行为给执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