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劳动者在离职之际未能如期结算薪资时,劳动者有权与其雇佣方进行商榷解决;
如果无法通过双方协力解决问题,劳动者可选择向当地劳动局进行投诉请求,由劳动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郑重要求其所属企业及时、全额地支付应得薪酬;
若劳动者对投诉所获回复感到不甚满意者,亦可行使法律赋予之权利,即申请调解或仲裁程序以寻求公正决断;
若仲裁申诉结果仍未令人满意,劳动者还可依法立即提出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