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最新实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大类不动产物权都将纳入统一登记的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经拥有房产证的业主来说,他们并不需要额外办理土地使用证。
换句话说,只要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同时持有土地使用证或者房产证,那么就无需再另行申请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实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因此,持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的房子不需要申请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