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若支付金钱而未产生性关系者,通常情况下不应被视为嫖娼行为。
然而,若经证实当事人确实怀有主观的嫖娼意图,即使未能形成实际的性关系,亦可据此予以判定为嫖娼事件。
在此类事件中,虽然嫖娼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仍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涉及卖淫或嫖娼的行为,将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同时可并处五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仅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