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被保险机动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本车乘员、被保险人和除此之外的其他无辜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依照法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进行赔偿。
然而,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受害人故意行为所致,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