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子公司股权被转手视为一种积极信号,但这仅针对现有股东而言。
然而,若是场外观望的投资者或其附属公司之外的人员,这则构成了不利的讯息。
原因在于股权变更后往往伴随一连串程序,例如派发股息与股份分配,而此期间内,股市表现往往走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