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矿山作业所引发的伤亡事故,国家规定了相应的经济补偿措施。
具体而言,事故赔偿涉及到以下三大方面:
一是一次性伤亡补助金,这部分资金数额是根据受伤害人员所在地域的上一年度人均收入水平来确定的,金额区间在48至60个月之间;
二是丧葬补助金,它以城镇地区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为基数,规定了享受者可以获得6个月的保障金额;
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项费用是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水平,以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在受害人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其中,配偶每月可领取40%的抚恤金,其他亲属则每人每月可领取30%,而对于孤寡老人或者孤儿,他们的抚恤金比例可以提高到40%。
此外,对于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他们可以依照上述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相应的赔偿款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