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杨树、柳树、榆树以及槐树的林木补偿标准如下,最初的三年中,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
四到十三年间,同一标准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在人民币壹万贰仟元至叁万陆仟元之间浮动;
从第十四年开始,直到第二十年为止,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在人民币陆万元至捌万元之间波动;
而对于超过二十年的树木,其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则固定在人民币叁万贰仟元。
2、对于柞树的林木补偿标准,同样遵循上述原则。
在最初的三年内,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
四到二十年间,同一标准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在人民币壹万捌仟元至叁万元之间浮动;
从第二十一年开始,直到第五十年为止,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在人民币肆万肆仟元至陆万元之间波动;
而对于超过五十年的树木,其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则固定在人民币贰万肆仟元。
3、红松的林木补偿标准与柞树相似,在最初的三年内,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
四到二十年间,同一标准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在人民币贰万元至叁万壹仟元之间浮动;
从第二十一年开始,直到第四十年为止,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在人民币伍万陆仟元至陆万贰仟元之间波动;
而对于超过四十年的树木,其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则固定在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元。
4、最后,落叶松的林木补偿标准最高,在最初的三年内,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高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四到二十年间,同一标准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在人民币壹万捌仟元至贰万伍仟元之间浮动;
从第二十一年开始,直到第五十年为止,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在人民币陆万元至拾叁万元之间波动;
而对于超过五十年的树木,其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则固定在人民币拾壹万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