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房产时,都会对购房者提供首付款分期支付或延期的选择,尤其针对那些采用首付款延期方案的地产项目,通常都会在交房日期届满之际,要求购买者交纳剩余的首付款份额。
若是如此状况,则必须确保在新房交付之前做好充足的资金储备,以便在交房日期当天能够按时向开发商缴纳款项,否则便有可能产生延迟收房的风险。
除此之外,交房过程中还有可能涉及到补充房屋面积差额的相关费用。
若购房合同所规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测量所得的结果之间存在超过3%的差异,那么便需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处理,即若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购房者无需支付额外的差额款项;
反之,若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则开发商应退还相应的差额款项。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