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拆迁补偿的普遍标准,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房产补偿费用,这是基于被拆迁房所在位置的结构及其折旧程度进行划分的,采用每平米单价计量的方式;
其次是过渡期赔偿,这部分主要依据临时居住环境设定级别,并且按照被拆迁房户主的家庭成员人数按月计发;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项费用的具体金额由当地政府依照本地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同时,拆迁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