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明文规定,若企业将经营场所迁移至距离原址不超過20公里之范围内,这可被视为改变原先劳动合同条款所涉及的状况。
当劳动者对于此类变更劳动合同条款持有异议并选择辞去当前职务时,雇主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倘若用人机构因转换办公地点导致外界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动,以至于使原本的劳动合同难以继续执行,那么在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深入的协商后、仍未能就修改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共识从而引发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