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将分公司转变为子公司的实施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完成对原有分公司的撤销工作,
其次再按照法定程序成立新的子公司。
首先,我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来进行分公司的撤销:
前往位于该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管理局,申领《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在准备完毕所有必要材料之后(具体而言,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银行账户清理证明书、税收缴纳证明以及分公司公章等等),根据当地工商管理局的具体要求,向其提交上述材料及申请书。
待工商管理局审核无误后,即可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手续。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如何依法合规地成立新的子公司:
首先,前往工商管理局领取与设立新企业有关的各类表格,例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等等。
然后,根据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以及已确定的分公司名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待审批通过后,便可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最后,准备齐全注册所需的各项资料,并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管理局提出正式的注册申请。
在成功领取到营业执照后的三十日内,务必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此外,还需提供总公司的拨款证明、任命文件、总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等,具体要求请参照当地工商管理局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