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安全生产领域中,针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时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三个方面。
对于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若出现了诸如未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或验收来通过等法定违规情节,将面临降级或撤职的纪律处分;
而当其行为构成犯罪时,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