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合同工指的是由雇主所聘请的全职职员,这些员工必须与雇主签署正式的雇佣劳动合同,同时雇主也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项目以及工资报酬,并且还会发放各种福利津贴。
而临时工则是以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为前提被招聘进来,其工作期限可能较短,一旦工作任务完成便可离开岗位。
在这种情况下,临时工通常无法享有任何形式的待遇。
有时,雇主也会与临时工签署一份劳务协议,但是这份协议与正式的劳动合同存在着本质的不同。
具体差异如下:
首先,在社会保障方面,合同工享有相关权益,而临时工则无此待遇;
其次,在薪资水平上,合同工的收入相对较高,而临时工的收入则可能偏低,甚至比合同工低许多;
最后,在福利待遇方面,合同工能够享受到一系列的福利政策,而临时工则大多数情况下无法获得此类待遇。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