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法规规定,契约的订立亦称为缔约,它融合了合同双方在达成协议前的所有互动行为及最终的静态协议,囊括了各方在商讨过程中的交涉以及各种互动过程。
契约通常表现为双方的法律行为,唯有经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后方可生效,换言之,缔结一项契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达成协议,都必须经历要约与承诺这两个关键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服务期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服务期协议必须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前提,否则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2,在服务期协议中,双方可以约定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3,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