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全新版本的社会保障卡相较于旧版卡片,其显著特性在于整合了金融功能,使得该卡片既是社会保障卡的身份体现,亦能充当银行借记卡供用户随时随地使用。
此外,新款卡片在安全性方面也有显著提升。
其内部搭载的微处理器可存储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投保历史记录以及就业信息等多项数据。
未来,我们将依托这一新型卡片逐步扩展其在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功能,从而实现社会保障福利的便捷享受与金融服务的有机融合,以期达到便民、利民、惠民的最终目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社会保障卡所具备的作用范围极为广泛。
持有者不仅能够凭借此卡就医并实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实时结算,同时还能处理养老保险事务;
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
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请参与就业培训;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及领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甚至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办理各类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