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然而,这并非必然情况。
若未能及时完成合同备案流程,不道德的开发商、房产中介以及二手房业主便有可能对您的房屋实施一房多卖行为。
关于商品房预售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开发企业务必要与购房者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同时,该企业还须在签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房地产管理局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