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关于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设定每周工作六天的问题上,其合法性主要是基于是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定。
依据我国《劳动法》所制定的规范,即国家推行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且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也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同时,用人单位亦需确保每位劳动者每周能享有至少一次的休息日。
普遍来说,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周工作六天,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的话,那总体工作时间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
因此,这种形式的约定属于合法有效。
然而,若用人单位希望劳动者每周从事的工作时间大于44小时,或者无法保证楼上提到的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权利,那么这样的合约条款便有可能构成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