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愈发得到提升,其中最为直观的表现之一在于福利待遇水平有所提高。
针对我国劳动者应享有的福利项目,过去10年以上工龄的资深员工已经基本全部涵盖在内,许多企业更是为其制定出相应的年假制度以供其自由支配。
与此同时,员工的薪资以及红包等额外收入也会随时间推移而逐步增长,从而使得他们在工作中的生活质量得以有效地提高。
更为关键的是,劳动关系得到进一步稳固,这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无疑是一种福音,使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