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未成年人均被划归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人,这意味着他们无法任意进行房产买卖活动。
因此,倘若此类未成年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则该等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满十六周岁并已凭借自身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法律将视其为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者,这些未成年人便有权独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