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医疗机构中,其全体医护工作者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每一位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实施专人保护,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泄漏或公开。
如果医疗机构或是其医务人员未能尽到相应职责,将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甚至在未得到患者本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公开其病历资料,那么这不仅构成了一种极其严重的侵权行为,而且有可能为患者的日常生活、工作以及学术研究带来极大的困扰和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