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若双方未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定,任何企业或组织在雇佣员工时,都必须与之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但尚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实际开始工作的那一天算起,一个月之内就应该完成这项工作。
对于那些在雇佣员工之前就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他们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将从员工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起正式生效。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并未在雇佣员工的同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并且与员工之间关于薪酬待遇的约定不够明确的话,那么新招聘的员工的薪酬待遇将按照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执行。
如果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中并未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那么所有员工都将享受相同的薪酬待遇。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之后的一个月到一年内仍未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将被要求向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拒绝与员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他们也将被要求从应当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天起,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