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是劳动者在同一时间段内与两家或以上公司签署合同,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因为这样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对就业领域的相关规定,而且会严重干扰到劳动者所在企业的正常运营,甚至给本单位的生产任务带来重大影响,对于这类情况,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选择可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