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与企业进行谈判协商。
首先,请尝试与贵司展开有效的交流和探讨以了解为何不给予陪产假及其相关的合理性,进而寻求可能的共识与妥协。
向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
若经过详尽的商讨仍未能达成共识,您有权向本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妇女联合会等相关机构请求援助。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若调解方案亦无法满足诉求,您可进一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其介入处理。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